各学院、全体研究生导师:
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诚信意识,加强考试管理,严肃考风考纪,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,切实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,建设良好的校风学风,特将有关意见通知如下:
1、各学院、研究生导师要高度重视研究生诚信教育,要求研究生端正学风考风,研究生干部及党员要以身作则,树立起良好的榜样。同时要加强研究生课程考试管理和要求,合理安排监考人员,规范考试纪律,严格考试程序,杜绝考试作弊现象的发生,树立良好的考试风气。
2、明确学院监考人员的职责,加强考场考风考纪的责任意识,做好考生诚信考试的教育和宣传,严格按照考场纪律要求考生,发现考生考试作弊或违反考场纪律,及时按相关规定作出处理,保证良好的考试秩序和环境。
3、建立研究生课程考试的巡考制度,研究生院相关部门会同各学院加强对研究生考风考纪的巡视和督察,倡导求真务实的学术作风,树立良好的学术道德,恪守学术规范。
4、对违反考场纪律的研究生将作如下处理:
(1)及时通报学院、导师,责其对本人的作弊或违纪行为作出检查;
(2)取消其基本奖学金评选资格及其他评奖评优资格;
(3)视其情节、按照《合肥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》第21条给予相应的处分。
研究生工作部(处)
研究生培养处
2010年6月1日
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诚信意识,加强考试管理,严肃考风考纪,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,切实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,建设良好的校风学风,特将有关意见通知如下:
1、各学院、研究生导师要高度重视研究生诚信教育,要求研究生端正学风考风,研究生干部及党员要以身作则,树立起良好的榜样。同时要加强研究生课程考试管理和要求,合理安排监考人员,规范考试纪律,严格考试程序,杜绝考试作弊现象的发生,树立良好的考试风气。
2、明确学院监考人员的职责,加强考场考风考纪的责任意识,做好考生诚信考试的教育和宣传,严格按照考场纪律要求考生,发现考生考试作弊或违反考场纪律,及时按相关规定作出处理,保证良好的考试秩序和环境。
3、建立研究生课程考试的巡考制度,研究生院相关部门会同各学院加强对研究生考风考纪的巡视和督察,倡导求真务实的学术作风,树立良好的学术道德,恪守学术规范。
4、对违反考场纪律的研究生将作如下处理:
(1)及时通报学院、导师,责其对本人的作弊或违纪行为作出检查;
(2)取消其基本奖学金评选资格及其他评奖评优资格;
(3)视其情节、按照《合肥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》第21条给予相应的处分。
研究生工作部(处)
研究生培养处
2010年6月1日